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全市各级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向上级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
(二)开展专题分析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三、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一)党组要定期在本单位党员干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每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至两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
根据需要进行专题通报
四、积极引导和风险防控制度(一)党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汇报制度(一)党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三)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做到汇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