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我局紧盯方案、紧盯隐患、紧盯专题、紧盯落实,强化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坚持不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站位,迅速传达,及时部署。我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督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一是研究部署“中秋”、“国庆”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两节”假期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保障“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在假日期间统筹安排,落实人员驻站、巡查,做好人员出行及公共场所、客货水运、建筑施工、城市公共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以及运输市场监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二是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山西太原10月1日火灾事故后,我局领导第一时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全县交通系统各单位深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对节日安全工作再推动、再检查、再落实,从严从实从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一线安全工作督导;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重视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迅速通过微信和电话将有关会议精神和山西太原10月1日火灾事故教训有关信息下发至局相关单位部门,我局相关科室和单位也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开展了安全生产再检查。10月8日上午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放松底继续抓紧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为深刻吸取国庆假期以来全国多起涉及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的通知》等文件,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加强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带队围绕我县道路客货运输、交通执法、公路施工养护、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各类事故发生。1.道路客货运输方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规范营运、非营运及“营转非”客车登记管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只剩一台“霍邱至潮安”均在白天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等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化管理整治客车变相挂靠经营行为,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开展了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业务部门组织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分级、分层全部接受一次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教育培训和考核。2.交通执法方面。一是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县公安交管多次对打击行动会商研判。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县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采取增设卡点、错时执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强行闯关、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打击客运领域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二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重点路段G105、G328、S310、县道017等路段,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矿区周边、校园、医院、客运站,加大路面巡查频率严查各类超限超载,非法危险品运输车、非法营运、非法改型等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对所辖公路、桥梁采取巡查值守、流动治超、卡点治超等措施,排查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限载、限高(限宽)、绕行等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桥梁安全通行。10月份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29台,非法改型85台,抛洒扬撒15台、到期未检测11台。3.公路施工养护方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全摸底、严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