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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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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局《层转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自1月7日至起组织执法人员对承担本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的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四家接种单位的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质量管理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是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1、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按照规定开展疫苗质量管理工作;2、收货时是否索取同批次疫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全程储存、运输温度记录并按规定留存;3、接种单位是否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提新冠病毒疫苗,是否使用超出温度要求的新冠病毒疫苗;4、发现疑似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是否按规定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5、是否及时采集新冠病毒疫苗的收货、接种信息并上传至省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疫苗信息追溯系统;6、是否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应急预案,能够确保在储存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及时得到应急处置。经查,各单位均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按照规定开展疫苗质量管理工作;新冠病毒疫苗均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配送,接种单位留存冷链运输记录表;均及时采集新冠病毒疫苗的收货、接种信息并上传至中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检查发现,上述单位均未能及时收集新冠病毒疫苗相关资质文件;未按要求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应急预案与实际应急不相适应。执法人员针对现场情况及时与疾控中心负责人和预防接种单位负责人沟通,相关单位均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疫苗的储存、运输。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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