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被车撞拟不再认定为工伤15日,《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实施5年后的首次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20多天里,5000多人次登录国务院法制办官网浏览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表示,将把建议作为立法依据和参考,进行修正
征求意见稿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被认定为工伤”这一改动,引起热议
此类通勤事故在工伤事故中所占比例并不太高,但因和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刀切”删除遭到了几乎一边倒的反对
某网调查显示,截至8月5日13时,共有15
7万多人参与,对取消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的规定,有131798人反对,25976人支持
1996年,原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
120xx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
2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
3上下班途中虽然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但并不等于就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4如果将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则操作难度更大
5许多国家未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即使纳入,但对“上下班途中”、“机动车”等概念作了严格限定,如仅限于单位提供的班车
不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的做法不仅更为简便、可行
1许多人提出“现在路上车多了,上班远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虽说现在可以从交强险中获得赔偿,可一旦刚好被‘黑车’撞到,或是肇事车撞人后逃逸了,这种情况应找谁呢
”2“交强险”属于侵权性赔偿,“工伤”属于劳动关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