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人群中毒的事件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消除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省境内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亦适用于非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
1目的减轻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危害,减少重大急性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2工作原则2
1有效预防原则参加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应及时、主动了解应急救援的真实情况和工作要求,以减轻职业中毒的危害
2紧急救援原则参加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人员和队伍应分工明确,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达到迅速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及时指导群众做好防护的目的
3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分级(1)属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属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3)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4组织体系及职责4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4
1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省卫生厅成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