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体系的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北京市信访条例》、《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本部及xx公司下属企业的信访工作
第三条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协商、内部调解、教育疏导优先;(二)按照属事、属人、属地原则确定责任归属;(三)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依法兼顾企业发展与职工、社会公共利益;(五)配合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协调督查”的信访工作体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2xx公司本部日常信访工作由党群工作部承办
第五条信访工作部门的基本职责是:(一)转送、受理、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或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请求或信访事项;(三)协调办理本单位、本体系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本体系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处理意见的落实;(五)排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六)对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督促检查信访请求的处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信访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3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酿成不稳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