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中常见问题分析笔者在审核中发现,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OSHMS)的过程当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具有普遍现象,以下按照要素的顺序逐一举例,与读者共同探讨。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标准中对方针的要求可分为两个部分,即方针内容要求和方针管理要求。方针内容要求包括:①体现本组织的活动特点:制定方针前要确定组织的危险源,并进行分级,以找出本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重点,即所要控制的主要危险源有哪些,其性质、重要程度、类型等。若该组织隶属于某上级部门时,其方针还应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一致;②承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③承诺持续改进安全绩效;④为设定和评审目标建立框架:实施中要体现出方针与目标的一致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的宏观要求,制定方针要起到战略性作用,且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方针管理内容要求包括:1)方针要得到最高管理者批准。2)是否规定了方针颁布和传达到全体员工的方法:不仅将方针内容简单地传达给员工,还应让其了解自己的工作与方针之间的关系,知道自己怎么做能满足方针的要求。3)是否规定了对外公开或能使公众获取的方法,即要有对外公开或公众获取的渠道。4)是否对整个组织实施方针规定了要求。5)是否规定了方针的评审与修改办法。有些企业忽略了方针的明确管理,即方针的批准、颁布、传达、实施、公开、评审、修订。方针必须要有各种措施加以贯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2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OSHMS管理的对象是危险源,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OSHMS建立和保持的重中之重。首先,基础工作之一就是要充分辨识危险源。在对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辨识时,有些企业会遗漏非常规活动。如长期运行类设备的起停;设备故障,保护装置失灵;设备维修、调试;操作者未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者精神状态不佳或过度疲劳等都会导致事故甚至重大事故的发生。很多事故均是在非常规情况下发生的。对人员活动的辨识往往容易忽略外来人员的活动。标准中提到是所有的人,只要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均要进行识别。对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的辨识,同样应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外来车辆,建筑工地的各种租赁设施、设备等。此外,标准中还要求,无论在辨识还是评价时,应是主动而不是被动的,某些企业因为“这个事故在我们这里没有发生过”而不去进行辨识或评价的做法是不妥的。再者,有些企业在评价时只考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性、暴露现场的频繁程度等,却忽略了对职业病的评价。某些评价方法只适用于对人员伤亡、财产损害的评价,而无法对职业病进行评价。风险评价还要考虑对风险进行分级,以区别风险,采取不同控制手段。如经评价分级后,有些风险只需制定目标、指标来消除或降低风险,有些必须有严格的制度来进行管理。对风险的控制要实施策划,且所采取的控制措施要可行,要根据风险的性质具体策划控制方案。如通过制定目标(改进型)使不可容许风险及作业环境得到改善,还可通过制定应急程序来控制风险。在制定应急程序时,可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例如: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烧伤、烫伤、化学灼伤、化学中毒、食物中毒、触电、窒息等均可制定应急程序。此外,还可通过根据风险的性质制定运行控制的方式(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控制。如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化学品、油品管理程序、设备与设施管理程序、员工健康管理程序、女工保护管理程序、电气安全管理程序、厂内交通运输管理程序、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供方管理程序、承包方管理程序等。OSHMS标准4.3.1中还明确要求:“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这两条要求也是企业在实施中易忽略的问题,包括标准当中提到,“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体现了标准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性。标准还要求要及时更新风险评价的结果,包括在作业活动改变(包括增加新的控制方案)、风险程度改变、风险性质改变、意识改变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