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工退休后确诊职业病可算为工伤经过国务院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1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通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保险基金有何用途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遭遇工伤如何申请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其中,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应提交公安交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