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考勤纪律。2适用范围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总部全体员工(未有特别说明均包括实习生),门店考勤管理另行规定。3职责3.1综合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考勤的收集、整理、核对、扣罚等工作。3.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经理助理(含)以下员工离岗、出差及请假(3天以内)手续的审批工作。3.3公司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含副经理)、总监、副总经理离岗、出差及请假手续的审批工作,以及公司员工请假(3天以上)手续的审批工作。3.4公司董事长负责总经理的离岗、出差及请假手续的审批工作。4工作程序4.1在岗管理4.1.1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因季节变化、法定假日或其他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4.1.2公司员工上下班采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指纹识别特别困难者采用密码输入方式确认,且一律由本人输入,他人不得代输。新进员工自正式入职之日起进行指纹记录。4.1.3员工每天进行三次指纹记录,时间分别为:上午上班8:30之前;中午12:00~13:30;下午下班17:30之后(随作息时间调整)。上班未在规定时间考勤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4.1.4出现停电、机器故障等情况在备用签到表签到。4.1.5外出办事不归和上班中途请假的员工,需进行指纹录入方能离岗,否则以最后一次指纹录入时间为离岗时间。4.1.6在岗员工忘记指纹录入,需在综合管理部发出考勤核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填写《在岗证明》(附件1),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4.2离岗管理4.2.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在正常考勤时间可回公司考勤的(中午12:00—13:30,下午17:30后),需经直接上级同意后,在离岗牌上注明:外出事由(去向)、离岗时间及预计归岗时间(本人不在需委托他人代写);不能回公司考勤的及早晨需直接外出办理公事的员工,需提前办理好《离岗证明》。4.2.2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备案单》(附件2),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员工出差需经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出差备案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4.2.3员工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需事先填写《离岗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证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离岗。4.2.4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需电话请示直接上级同意(备注栏中注明补办原因),并在到岗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4.2.5员工请婚、产、丧、哺乳假需事先填写《离岗证明》,先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携带相关证明资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中,婚、产假员工应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若休假超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续假期间按事假处理。4.2.6各离(在)岗证明审批人在审批时应注明审批时间。4.3加班管理4.3.1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的,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急需完成的工作。其中,下列情形不计加班:(1)公差外出;(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3)部门经理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计加班,但可准予核报交通费及误餐费。4.3.2加班须提前申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3),经部门经理申请,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对加班情况如实进行考核,在“完成情况”栏中填写加班任务完成情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交综合管理部备案。4.3.3加班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加班,应事先填写《离岗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4.3.4加班人员需进行指纹打卡,否则视为无效。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加班申请单》和指纹记录进行核对,统一登记加班时间。加班中途就餐,每次扣除1小时就餐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4.3.5员工加班按以下方式处理:(1)加班时间首先以调休时间进行抵消,不予发放加班费,由综合管理部每月按考勤进行统一管理;(2)综合管理部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对员工加班时间进行核对统计,加班时间仍有剩余的员工,按5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由综合管理部于当月随工资造发;(3)加班至晚上九时,公司没有安排伙食,误餐费按每人5元补助。4.4扣罚管理4.4.1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