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查工作制度县教育系统学校工作督查制度为有效推动学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XX县区教育局决定以督查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特制定《XX县区教育系统学校工作督查制度》
一、学校工作督查的组织领导
加强学校工作督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路基石,是保证教育工作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
XX县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学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政府督导室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长为成员
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督导室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工作有关事宜
实行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督查、抓落实上,切实通过强有力的督促检查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
二、学校工作督查的工作原则
开展学校工作督查,将坚持客观公正、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务求实效的原则
学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实现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准确、客观地检查了解各学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学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学校工作督查的内容
学校教育工作督查的内容包括
学校常规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校建工程、教育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教学组织管理、校长行为、教师行为、经局务会议定的其它中心工作等
四、学校工作督查的时间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初确定本月督查内容,拟订督查方案,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各学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同时,要加强村完小、教学点的工作督查力度
五、学校工作督查的方式
督查将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暗访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确保摸准实情,为指导推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在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对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