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管理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的要求,公司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1、审核“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针对“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每年审核1次: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自评;3)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泄漏事故。2、初始状态评审(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对公司的初始状况进行详细调查。(2)编制《初始评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3)针对初始评审结果,对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3、策划及风险分析(1)审核公司领导对安全标准化作出书面承诺。(2)定期对公司进行风险分析。(3)审核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4)审核公司的安全目标。4、修订、完善、编制管理制度5、安全标准化运行: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再对各部门推广培训。6、自评(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进行自评。(2)编制《自评报告》,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