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速康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盐源县速康医院编制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院感科管理制度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搜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朋友接触等安全措施
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3、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4、从事医疗废物搜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5、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搜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
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
资料至少保留3年
6、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汇报、处理
7、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严禁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物分类搜集制度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件3,将废物分置于对应的包装袋或容器内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不得混合搜集
3、锐器放入锐器盒
其他医疗废物均放入黄色专用包装袋
4、病理性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
5、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物,以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极其有关废物,由药剂科回收,报药监局统一处理
并登记保留备查
6、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