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是接受入党申请阶段;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三是确定发展对像阶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是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近党组织,入党要求迫切,入党动机端正,有共产主义理想,有奉献精神,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四、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六、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没有经过党委或、地、县直工委集中培训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应尽量到会,实际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
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后,应统计在票数内
八、党小组、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于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1-时同本人谈话
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就应按时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分培养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3个阶段:1
培养考察:⑴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⑵支部书记或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提出鼓励与要求;⑶党支部、党小组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