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医疗告知书8、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长期驻外人员按规定填写《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驻外地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余额,次年初一次性返还给单位或个人;如患有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门诊精神病的参保病人,须办理相关的登记和准入手续,发生门诊的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及住院费用,参照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病历摘要;出院记录或小结(复印件);费用明细单及有关票据原件
驻外门诊精神病患者每年的门诊定额包干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离领取手续,并及时支付给参保人
9、医疗保险零星报销(1)、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门特”)、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医疗费;(2)、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门特”医疗费;(3)、外出期间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住院(含抢救)医疗费;(4)、本地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5)、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或未足额缴费后的三个月内补足欠款及滞纳金的,欠款期间发生的住院、“门特”、“门慢”相关医疗费;(6)、未及时办理退休医保确认、生存验证等手续造成医疗保险待遇中止,期间所发生的住院、“门特”、“门慢”相关医疗费;(7)、住院期间确诊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住院起付标准,或门诊检查确诊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门诊检查确诊费;(8)、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或核实,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范围的,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
(9)、其它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管理规定的零星报销费用
第1页共3页零星报销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医疗费用的医保票据(异地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性质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请自留复印件):●住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