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一)可能引起
•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一)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二)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二、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需报告的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具体如下:(一)出现医疗意外
(二)家属对医疗过程堤出异议或有纠纷倾向
(三)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四)手术或有创操作中异物留置体内
(五)手术、放疗、石膏固定等有区域高度局限治疗时部位错误
(六)正常分娩母婴意外伤害事件
(七)越级、超权限开展有创诊断和治疗
(八)主要疾病误诊、漏诊三天以上
(九)对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有明显影响的延误事件
(十)主诊医师擅自改变集体或科主任查房制订的诊疗计划或手术方式
(十一)血型不合的输血、溶血反应、输入污染或过期血液
(十二)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
(十三)留置输液导管致局部严重感染或败血症
(十四)各项治疗检查时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
(十五)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致病人器官、组织计划外损伤事件
(十六)违反各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
(十七)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事件
(十八)药物错发、误服、误注
(十九)重要检查标本丢失
(二十)血型检验错误
(二十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