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公文收发管理规定1、目的为提高我公司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由公司颁布的公司级文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知和公告等文件
3、收文办理3
1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部门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总经办办理收文手续
2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批、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监管等
3总经办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登记收文登记簿
4总经办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相关领导阅示后,由总经办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办
5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
6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总经办进行归档
7各部门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8保密件应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相关领导处阅示,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工作
4、发文办理14
1发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拟稿、校对、审核、签发(批准)、登记、印发、归档、销毁、监管等
2凡需制发的公文,必须由制定人签字,不需会签的文件由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需会签的文件经由有关部门会签后,最后统一交总经办审核签发
3经签发的公文,统一由总经办制定文号并下发
4签发后的公文,未经批准,不得改动
5公文办完后,总经办应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1其他对外报送的材料,总经办填写对外报送材料登记簿,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