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确保我市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
造成或可能造成对人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有影响的一类动物疫病;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爆发流行的;新发现的动物疫病或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以及其他有严重影响和危害的重大动物疫病(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结核病爆发时等)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经费按年度纳入各级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1页共30页一旦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立即统一指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采取预防、隔离、控制、监控、限制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和有关物品出入、封锁、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疫先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疫的原则;坚持政府总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严格控制,防止扩散,坚决扑灭
三、组织领导(一)指挥系统成立**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审核、修订及补充;负责第2页共30页我市与自治区、中央、兵团、军区驻乌各单位的协调联系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交通工具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储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决定实施紧急措施和必要的控制措施
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委常委王忠孝、副市长隋吉平、市政府副秘书长赛福鼎·艾则孜担任
成员单位为各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