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事项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干部组织观念,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推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促进各项工作尽责高效,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作落实有力、确保全面完XX县区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各项工作任务
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年4月25日起在村级干部中实行重大工作事项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适用内容:村级干部自身职责岗位上实施下列重大工作事项务必尽心尽责、全力以赴:1、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工作事项;2、镇党委、政府临时性、突击性布置的工作事项;3、群众急需解决的事项;4、当前重大工作事项(企业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森林防火、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项)
三、追究范围: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工作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工作事项,镇党委、政府临时性、突击性布置的工作事项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2、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不能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独断专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第1页共5页3、对当前重大工作事项(企业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防火、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影响全镇各项重大工作整体水平的
四、追究方法及程序:责任追究时,先由分管领导、蹲村领导和干部对追究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口头或书面解释,再提请镇党政班子集体审定予以责任追究
1、每发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项,由镇党委、政府指定人员找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2、年度累计二次被诫勉的,是支委委员的撤消其职务,是村委成员的给予停薪、停职,并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其职务;3、凡年度内有此类情况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