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文件古煤字〔2008〕20号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水平,强化现场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矿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刘厚福副组长:管清向陈维水柳俊仓成员:李连华陈乃合张善宣邵世亮李雪峰魏兴民王德福王桂利李珂陈亮亮曹立强王佃生二、管理制度第1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科、安监处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
跟班管理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跟班安监员作为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若跟班管理人员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和机关管理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
第2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各掘进工区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等,每月20号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
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元/人;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生产科的,对工区区长罚款100元
第3条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第4条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1日、22日、23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下,经允许可安排他人替代,无故每少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