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内容、要求及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各部门及相关方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B26164
1-20xx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860-20xx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5027-20xx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动火作业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职责综合部负责组织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编制、修订
负责公司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培训考试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
EHS部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监督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负责动火工作票收集统计分析
负责审查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资质
发电部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许可工作
负责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
负责对动火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审核及月度合格率统计并报送EHS部
技术支持部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签发,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负责对部门及相关方工作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及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申报
负责部门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网上维护更新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动火级别动火级别按其动火工作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工作和二级动火工作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