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改革的决定》(张委发[2004]40号),参照苏州市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做法,制订我市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议为指导,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运行规范、服务优良的改革目标
二、主要任务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是指受政府委托代行行政管理或监督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改革中,应着重调整职能配置,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确定内部岗位职责
1、调整职能配置
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职能,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机构编制部门界定、政府行政部门授权委托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政策要求,在严格、科学界定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上报
2、精简人员编制
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保证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正确、及时、高效地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编制规模
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应在原有基础上精减10%以上,并重新予以核定
3、核定经费来源
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原经费渠道原则上不变
经费自收自支的,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科学定岗定员
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重新核定编制后,要进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大类设置
三大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具体岗位的名称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
领导职数:单位人员在9人以下的可设1正到1正1副,10以上的可设1正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