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矿业集团XX煤矿文件煤字﹝2015﹞36号关于成立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矿属各科室、区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决定成立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一、安委会组织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二、安委会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定期对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规章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建立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经常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制定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相关相关科室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6、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审定煤矿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制度、规程、办法、细则以及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部署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区队的安全工作
对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特殊地质构造的通过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安委会每月必须下井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不少于3次,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整改近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
9、对“三违”现象做出处理决定,并对广大职工起到教育作用
10、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职责及分工安委会主任职责:1、安委会主任对全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条例、规程、决定等,并且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负责组织实施
3、每月必须组织安全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