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0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管理
1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2重大危险源辩识3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
2安全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
3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3重大危险源分级3
1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4)四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2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分级结果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表》
4管理职责3
1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各部门负责人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安全部对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安全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