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仁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宏仁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原则1.医院对重点建设科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优先安排外出进修、学习。2.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有计划安排进修、学习,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3.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应为XX市本市及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结合学会、药学会、检验学会、护理学会、感染控制质量中心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优先考虑,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专业不明确的综合性学术会议或多学科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4.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需符合以下条件:⑴所在岗位要有上岗证需要;⑵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要有学分需要;⑶医院专科发展或行政管理培训需要。5.中级职称原则上每年只能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一次,(上级指令性、确切需要参加的会议例外(下同)),副高级职称(或者科室主任)可参加两次学术会议(学习班);正高级职称可参加四次学术会议(学习班);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可参加外省学术会议(≤1次/年);中级职称和其他人员原则上只参加市内会议。第1页共3页6.审批。学术会议原则上由医务科审核、业务副院长审批后报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本院副院级领导参加学术会议一律由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凡未备案者经费不予报销。二、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二)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较高和医疗投诉率较低(<2起/年)。(三)外派进修人员必须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者承担各级立项的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报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护理系列要求取得初级任职资格。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外派进修,以短期培训为主。(四)进修人员应递交进修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的进修内容以及进修结束后业务开展计划。)(五)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委会批准的进修、学习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三、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符合进修、学习条件者按如下程序报批:1.本人填写申请表;2.科室主任签字同意;3.分管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4.医务科审核;5.分管院长审批;6.院长审批;7.医务科科备案并签进修协议;8.申请表医务科存档。四、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管理(一)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学习医院的各第2页共3页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除应受到制裁与处分外,本人还必须赔偿进修、学习期间包括工资、津贴在内的全部费用。(二)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向医院医务科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必须向进修、学习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进修、学习医院者以旷工论处。(三)外出进修人员应按“协议”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超过1个月以上)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及院领导批准方可。(四)外出人员经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进修费、旅差费、学习费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若学习期间不能获得结业证书,医院不报销其相关费用。(五)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三天内必须回科室上班,并在一周内到医务科报到。报到时将结业证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进修总结、会议(学习班)通知单交给医务科存档。(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