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理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成员:安全办、生产部、行政部、设备部、各车间主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职责(一)组长1、总经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3、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二)副组长1、负责协助组长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考核活动
3、负责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计划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1、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实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建立绩效评定组织;2、负责按照制定的绩效评定计划组织实施绩效评定工作;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并对绩效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落实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考核
4、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5、负责绩效评定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1、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条款的符合情况及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3、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的有关决议,督促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对实施的效果进行跟踪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