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门禁制度xx公司门禁管理制度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人员进出管理第一条公司员工凭工作牌出入公司,在院内车辆慢行,安保有权禁止在主干道随意停放车辆及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第二条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安保应凭批准或出入电话通知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有本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第三条上班时间严禁私访,有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来访者须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第四条相关业务联系来往的人员,需经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安保室或亲自到门口接待相关方人员,并在进行《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登记后,方可进入单位。第五条以下人员严禁进厂: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等违禁物品者;②公司员工穿拖鞋、短裤、背心等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③公司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带客参观者;④已离职无出入批准凭证者;⑤来访人员隐瞒身份、衣冠不整和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者;⑥推销产品及收废品者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⑦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⑧来访人员未按规定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者。第六条以下人员严禁出厂①出公司时拒绝接受常规检查者;②携带货物、物品出公司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或签字批条或所装货物、物品与实际不符者;③离职人员携带公司物品或有公司标志物品者。第1页共4页(二)车辆进出管理第一条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须持部门经理签批的“出车审批单”交安保登记,驾驶员签字确认方可放行。第二条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第三条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办公楼停车位置。第四条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第五条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第六条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第七条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第八条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物控部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第九条其它载货车辆,必须凭财物使用部门上级分管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才允许放行。第十条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运营部必须派人监督检查,出门时凭出门证明、过磅单,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第十一条车辆检查项目:①进入厂区装卸货物、运送工具材料及工程作业车辆,外出时需检查车辆驾驶室、车厢等。②进入厂区内的上级领导车辆以及政府行政机关、急救、警务等特种车辆出厂时可直接放行。第2页共4页③一般业务车辆如送餐车等,检查后备箱及驾驶室后方可离开。④其他外来机动车辆需检查后备箱及驾驶室,摩托车及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第十二条安保将员工出入记录及外来车辆检查记录进行汇总,于每周一上午上班时报综合管理部。第十三条以下车辆严禁出入: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等违禁物品车辆严禁进厂;②未按规定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者严禁进厂;③未按规定接受常规检查的车辆严禁出入;④货物、物品出单位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或签字批条或所装货物、物品与实际不符者严禁出厂;⑤本公司车辆未能出示《出车审批单》者严禁出厂;⑥有“人员进出管理”中第五条、第六条提到的情况者。(三)物品进出管理第一条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单位,须自觉接受安保检查与登记。第二条携带产品等相关物料,须由部门负责人电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