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拨付社区居家养老申请报告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根据省、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为规范服务站建设和筹备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如下:一、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建设标准1、有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场所
建筑面积大于300㎡的为a级、小于300㎡大于150㎡的为b级、150㎡以下的为c级
2、有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平台
为便于居家老人与社区和服务单位的联系,至少安装一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联系电话,保存和管理辖区老年人基础信息、需求信息和服务单位信息的电脑(具有登陆互联网功能,便于与市、区信息平台联接)
3、有社区党政领导分管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工作站,前台窗口受理与后台协同办理相结合,开展需求调查,制定工作计划,评估服务质量,组织协调辖区服务资源,办理老年优待证、高龄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惠老事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4、有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
采取政企合作的方式与服务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以社区老年人组织为主导建立志愿服务队伍
形成以专业服务为主、志愿服务为辅的服务体系
5、有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制度
公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价1格、服务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和投诉方法
二、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功能居家养老服务站是全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建立在社区的工作站,是联系老年人的纽带,是听取老年人呼声的通道,是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全方位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主阵地
1、信息服务
开展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收集、整理辖区老年人的基础数据和需求信息,建立辖区服务单位档案及服务台帐,接受养老服务咨询及提供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间托老、商品配送、送餐送饮、代购代缴、卫生保洁、维护修理等方便、快捷的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