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索证索票,是指市场(含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下同)和市场内的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与食品品质相符的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三条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就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应索取的证件如下:(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经营许可证;(四)卫生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第四条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复印件。应索取的票证如下:(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验(检疫)证明;(三)销售票据;(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证明;(五)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第五条经营者在采购下列食品时,必须索取有关证明食品质量及来源的票证:(一)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二)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三)粮食、蔬菜、水果、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四)米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货票据;(五)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及合法来源等有效证明。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市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的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进入挂钩的市场销售。第八条市场开办者要对经营者索取票证进行督促检查,重要食品的有关进货凭证、购销挂钩协议等票据应实行集中建档管理,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超市应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备查。宝华百货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