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中爆炸危险物质的加工处理为了防火防爆安全,对火灾爆炸危险性比较大的物料,应该采取安全措施
首先应考虑通过工艺改进,用危险性小的物料代替火灾爆炸危险性比较大的物料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应该根据物料的燃烧爆炸性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密闭或通风,惰性介质保护,降低物料蒸气浓度,减压操作以及其他能提高安全性的措施
一、用难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在萃取,吸收等单元操作中,采用的多为易燃有机溶剂
用燃烧性能较差的溶剂代替易燃溶剂,会显著改善操作的安全性
选择燃烧危险性较小的液体溶剂,沸点和蒸气压数据是重要依据
如醋酸戊酯在20℃的蒸气压为800Pa,其蒸气浓度为44g・m-3,而爆炸浓度范围为119~541g・m-3,危险性较小
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用不燃液体代替可燃液体,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
二、根据燃烧性物质的特性分别处理遇空气或遇水燃烧的物质,应该隔绝空气或采取防水,防潮措施,以免燃烧或爆炸事故发生
燃烧性物质不能与性质相抵触的物质混存,混用;遇酸,碱有分解爆炸危险的物质应该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比较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燃烧性液体或气体,应该根据它们的密度考虑适宜的排污方法;根据它们的闪点,爆炸范围,扩散性等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对于自燃性物质,在加工或贮存时应该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其达到自燃点,引发燃烧或爆炸
多数气体,蒸气或粉尘的自燃点都在400℃以上,在很多场合要有明火或火花才能起火,只要消除任何形式的明火,就基本达到了防火的目的
有些气体,蒸气或固体易燃物的自燃点很低,只有采取充分的降温措施,才能有效地避免自燃
有些液体如乙醚,受阳光作用能生成危险的过氧化物,对于这些液体,应采取避光措施,盛放于金属桶或深色玻璃瓶中
有些物质能够提高易燃液体的自燃点,如在汽油中添加四乙基铅,就是为了增加汽油的易燃性
而另外一些物质,如铈,钒,铁,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