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处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和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重大事项指可能或已经对公司或相关单位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重大事项的范围:(1)船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肢体受重伤、内脏器官受伤、患重病和死亡
(2)船员违法、造成污染水环境严重的
(3)船员应事故发生失踪
(4)公司管理人员、船员调离职
(5)船员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受到重大处罚
(6)船舶失火、搁浅、进水、碰撞、失控漂航、溢油等
四、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
公司内部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地方海事局报告与报备,并将联络人的姓名,通信方式报备公司总经理和地方海事局
相关单位及各信息报告义务需及时在重大事项报告单中列名已知并确定的本重大事项知情人范围及人员姓名,就此向公司办公室和地方海事局做出书面说明,以便及时的处理
公司办公室应对上报的信息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中央、省、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重大事件申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1页共10页一、报告内容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上级部门到我校进行工作考察和调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大事项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4、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开支情况;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6、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7、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