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1
1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企业所有员工适用本办法
1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劳动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测合格、配备标准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企管办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单位依法查处
a)对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b)不按有关规定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c)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d)配发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e)配发超过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的f)劳动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以及职业危害的3
2用人单位辅助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对发放进行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满足从业人员的配备要求,对本部门从业人员的检举、控告及时解决和上报
3总务办公室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上报、质量验收、发放和更换等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4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给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劳动配备劳动用品的专项经费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5
1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