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题(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问题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基础
规范初始提名行为,是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课题
近年来,各地在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比如,由谁来提起动议,启动干部调整程序,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动议主体不明确;由谁来提名,提名以谁为主、以谁为参考、以谁为监督,仍然没有明确规定;启动程序沿袭过去习惯做法多,且以主要领导的工作习惯为转移,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比较大
由于动议和提名方式的多样化、复杂性及启动程序的不健全,推荐提名出现失误时责任无法追究
此外,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过程中,如何既充分体现和尊重地方"一把手"的用人权,又要对其用人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问题,仍然缺乏有效制度保证
笔者认为,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关键是要靠制度来规范初始提名权的正确行使,重点是建立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制定动议干部应遵循的原则,规范干部动议环节,明确提名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提名方式和工作程序,细化和落实提名责任,防止随意动议调整干部;建立规范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着力改善民主推荐环境,建立防止拉票的疏导机制;建立规范干部任用民主决策制度,明确任用决策范围,完善任用决策程序,加强任用决策监督,提高民主决策质量
探索建立差额民主推荐提名重要职位领导干部人选制度,推行干部任用初始差额提名,推行重要职位领导干部差额提名由常委会审定,提交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工作制度,真正做到集体把关、民主决策
探索实行干部职位空缺预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选人用人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干部能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