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7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8
《XX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13〕2号)9
《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1目归口科室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6、市政府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7、项目归口科室与财务归口科室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
经单位党委批准后,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概算预算管理规定一、为加强本单位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三、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四、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五、本规定所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