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一)责任报告单位职责医院属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医院成立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预防保健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防疫医生具体负责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配备疫情报告专用电脑实行网络直报,防疫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
各科(专科、门诊)指定报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管理本科传染病、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病例和其他监测病例的登记、报卡和疫情报告工作
(二)责任报告人医院执行职务的人员,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首诊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疫情报告(一)报告内容1
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②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③其他乙类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④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