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1
资质预审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选择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开工前的准备3
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作业过程中的监督4
1制定安全措施
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3落实安全措施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确定安全责任人
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