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物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制度》《辽宁物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员工守则》为实现公司科学管理,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如下员工守则,望公司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准时上下班,对各自所担负的工作按时完成,不拖延不积压
(三)服从上级指挥,遇有不同意见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应先行遵照执行
(四)尽忠职守,保守公司业务秘密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远离黄、赌、毒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有关的业务,不在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天要确保有效的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可经申请决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的时间视为加班,可酌情发放加班费或调休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确定或调整,公告实行
业务部门的工作时间,可视业务需要确定或调整
第五条每天上班和下班时部门负责人应清点人数,上班时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下班时开班后会总结工作
第六条公司员工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怀、通力合作、和睦相处
第七条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如确需离开,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批示许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条下班时,负责人要组织员工将工作区域的所有机器设备等关闭,做好例行保养,检查有无安全隐患
按要求清点回收好各种工具和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产品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
第十条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好相关财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