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我州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标准折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州政府决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一、调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对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在1937年7月7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使我州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85元(其中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
上级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三、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使我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30元
上级财政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212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上级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7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上级财政的补助标准调整为187
六、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