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落实局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安排(一)会议时间
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原则上为局领导班子
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
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局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条议题确定(一)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局长共同研究确定
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局长提出,由书记或局长协商后确定
未经书记或局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
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解决我局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我市各县局各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
4、研究讨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讨论干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6、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7、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会议纪律要求(一)局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