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制度建设超市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各类超市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等十项自律制度
第二节责任体系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超市食品经营活动履行监管职责
镇监管站每月对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县局监管股、室、对每季度对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
超市要建立以下责任体系:(一)超市经理(店长)为超市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超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2)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进销或记录管理;(3)做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4)做好经营场所制售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5)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6)做好现场加工制作食品质量和添加剂使用管理;(7)做好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销售管理;(8)做好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和处理管理;(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二)超市食品质量管理员为超市食品安全具体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2)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严把食品质量关,严禁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生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