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VIP免费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_第1页
1/2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_第2页
2/2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制定本规定。1、规定(1)车间作业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未经车间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2)各班组安全员认真识别作业区域内危险因素,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班组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2、监督管理安全科对车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语、车间班组进行监督管理;安全科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车间班组未按规定执行的,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3、责任(1)各车间班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①未经车间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移动、拆除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造成破坏者,处50-100元经济罚款;②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造成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150-300元经济罚款;(2)各车间作业班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者,给与50-200元经济处罚:①班组安全员未对车间作业现场危险因素进行识别;②班组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附则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一般是指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安全第1页共2页警示标志是指提醒人们注意的各种标牌、文字、符号以及灯光等,同时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便于为作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所识别。第2页共2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