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吃空饷工作汇报根据省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以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湘编办[20XX]34号)要求,从11月10日开始,我们组织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清查,截止12月9日止,共查出各类吃“空饷”问题329人次,已纠正326人次,追缴资金150多万元。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接《通知》(湘编办[20XX]34号)后,我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领导作汇报,并积极开展工作。根据市编委领导指示,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研究制定清查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二是协调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关系,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三是将《通知》转发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编办,对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出具体要求和布暑。各县(市、区)分别召开专门会议,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清查行动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若出现瞒报,查实后,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填表人和第一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另外,为方便社会监督,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二、部门协作,措施得力,严格把关1、精心组织,合理分工。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编办审核检查牵头,组织、人事、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情况及依据,监察部门及时查处举报的问题,财政部门负责追缴问题资金。清查工作主要分四步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在各种媒体报道等形式,营造氛围,提高各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吃“空饷”问题的认识。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在转发给各单位的通知中,对吃“空饷”问题进行明确界定:人员调离未核销编制的;人员第1页共3页辞职未核销编制的;人员死亡未核销编制的;人员被开除或辞退未核销编制的;脱产读书应核销编制而未核销的;人员停薪留职而财政继续核拨工资的;非批准长期在编不在岗的;虚报实有人数的;其他形式吃“空饷”的。对问题分类定位清楚,便于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对照要求及时找准自身问题。三是审核检查。编制部门结合机构编制台帐和相关部门提供的依据,对各单位自查情况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应核销的人员编制进行核销备案,并把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对一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市县两级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查行动不留死角。四是追缴吃“空饷”所套取资金。财政部门根据查实的吃“空饷”问题,追缴违规套取资金,并将采取进一步的经济处罚措施,不让吃“空饷”者“白吃。”2、严格把关,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市、县两级制定了适合自身情况的措施和办法。市本级结合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各单位定编到人,建立人员编制名册,经公示后报编制部门审核,把清查吃“空饷”问题真正落到实处。汝城、北湖等五个县区行动较快,年初就开始了清查行动,并取得不错效果,这次主要是进行“回头看”和重点抽查。其余县(市、区)则对财政供养人员编制进行全面审核和“地毯式”检查。在审核检查过程中,坚持做好“三查三听”:查人员编制台帐,查干部职工花名册,查工资发放表;听单位负责人汇报人员编制情况,听单位政工人员报告有关编制、人事手续办理情况,听一般干部职工反映人事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对人员编制情况和数据的核对,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予以核查落实,绝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对全市6000多个财政拨款单位近10万人员编制的审核清理,截止12月9日止,共清查出各类吃“空饷”问题329人次,其中人员调离未核销编制的38人,人员死亡继续领取工资的16人次,辞职未核销编制的3人次,辞退未核销编制的6人次,脱产读书应核销编制未核销的22人次,未经批准长期在编不岗的36人次,停薪留但财政继续核拨工资的198人次,其他形式吃空饷的10人次,涉及金额160余万元,已纠正问题第2页共3页326人次,追缴资金150余万元。通过专项清查,进一步规范了人事编制管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