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物资管理制度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使公司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行政人事部。第二章物资分类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色带等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硒鼓等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的物品,如手机、照相机等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第三章物资采购1.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2.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各部门应于年初申报除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余物资年度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低值易耗品全年计划。3.物资申购单需经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将于每月月初按照计划采购发放办公物资。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低值易耗品:经审批后,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管制品:经审批后,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贵重物品及实物资产:由行政人事部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与出入库手续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第五章附则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行政人事部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人事部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第1页共2页续,未经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各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2.行政人事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