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2号)精神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确保全面顺利完成我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国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对我省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承担日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省级各部门要率先垂范,既要对本部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意见,也要对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第1页共8页互协调,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厅际联席会议各组成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