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采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
外单位如需借阅、查阅资料,必须经校长批准
2、图书管理员必须做好借阅记录
3、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
每人最多一次借阅2本,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
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
不得在图书上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或撕毁书页,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圈、折、划等任何损坏现象,应告知图书管理员,双方备录,否则还书时一经发现,且未经备录,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5、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排队有序的借书
阅览室规则一、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凡本院师生,在开馆时间内,均可凭借阅证直接选取自己需要的书刊,在室内阅览
二、每次选取书刊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以便书刊准确归位
三、选取书刊时,每人每次只准选取一册,不准多占书刊
阅后放回原位,不准乱放
四、读者对报刊应加以爱护,如发生以下损坏现象,则按罚款处理
(一)请勿勾画、圈点、批注、污损
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
(二)读者选取书刊时,须自己检查书刊内有无裁剪、撕页、污损、勾划等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检查注记,否则由本人赔偿
(三)爱护室内设施,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严禁破坏桌椅,违者按公物原价加倍赔偿
不准在桌面上写画,座椅轻拉轻放,不准用任何物件占用座位,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严禁用衣物裹带书籍出馆,违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