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考勤制度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办职工队伍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和有效落实,我办从2013年2月25日起实行工作人员上班考勤签到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考勤对象、内容和原则1、考勤对象。办全体工作人员。2、考勤内容。考核办全体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在上班时间以后到岗未经请假即为迟到,在下班时间之前因私离岗即为早退,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为旷工。3、考勤原则。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考勤由办机关党总支具体负责,不准弄虚作假。二、考勤机签到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机签到制度,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签到到岗。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也不准为他人代签到,如一经发现,全办大会通报批评。三、请假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实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单备查,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报考勤执行人处销假。1、领导班子成员因私请假一律向办主任请假;2、处级干部(含处级)以下人员请假1天之内由分管主任批准,1天以上由办主任批准。4、全体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出差、下基层单位),必须到机关党总支进行登记去向、事由。5、病假必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假,否则不予批准。6、凡参加各种函授学习、业务培训、到市级以上机关或地区有关部门开会,凭通知到机关党总支报备;因私事不能上班,须提前1天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7、经办主任批准的婚假、丧假、产假、公休假、生病住院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延假应当办理延假手续。8、请假人必须向考勤执行人出具领导签批同意假条,以便登记考勤。四、考勤结果1、机关党总支在次月5日前将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办主任审核签字后纳入绩效考评中。2、主任、机关党总支定期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五、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的职工,各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时间,报机关党总支备查。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