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祀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进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39号)和《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民发〔20XX〕3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和“五个民政”发展要求,着力夯实清明节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安全管理,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乡镇民政办、殡仪服务中心和井田公墓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合力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
清明节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三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消防设施、悼念大厅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
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各乡镇民政办和殡服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区域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协同机制第1页共4页按照殡葬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县民政局将切实担负牵头作用,联合公安、消防、林业、交通、民宗、工商、物价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协同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