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使同学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好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身体异常控制在萌芽状态,杜绝严重后果的出现。避免发生流行性疾病,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意见,特制订本制度。二、报告范围1.病史。2.发烧。3.呕吐。4.严重外伤。5.连续两天拉肚子或用餐后马上出现头晕拉肚子。6.女同学月经异常(间隔时间短于20天或超过30天)。三、报告程序和方式1.发现自己身体出现以上情况时,在校要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男、女生活指导师报告;在家要向父母等监护人报告。2.报告方式。书面、口头、电话均可。也可委托同学报告。四、处理程序1.班主任接到学生身体异常的报告后,要立即陪同或要求其本人到校医务室进行检查就医。2.若校医务室无法处置,马上送到更高级别的医院进行医治,并通知家长到场看护。并同时上报学校政教处、分管校长或校长。3.因事急没有足够的医药费,班主任及随同教师等人员应先垫付。4.因身体确实不适合参加野外活动的,要有医务室的相关证明,班主任可以同意其不参加活动。五、瞒报和虚报1.隐瞒自己的病史,参加不适合自己的活动导致身体伤害的,学生自己负责。2.发现自己身体异常不及时报告导致身体伤害加重的,自己要负主要责任。3.班主任等教师接到学生身体异常报告后不及时处置的要承担相应责任。4.学生因为逃避某项活动而虚报身体异常的要按校纪严肃处理。六、其它1.班主任等老师接到学生身体异常报告后,视疾病状况要做好保密工作。2.假期出现身体异常也要迅速向家长报告或电话向班主任报告,寻求帮助,及时治疗。3.为了自己的幸福和身体健康,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来报告身体异常情况2012年8月30日学生签字家长(监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