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消防条例》以及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认真贯彻区森林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
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消防工作新机制
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浓厚氛围(时间
整个清明防火期3月10日至4月15日)1、宣传车全天候流动宣传,各村利用有线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无烟上坟、文明祭祖”的宣传,在镇村主要道口悬挂5幅宣传横幅
每村张贴《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4张,宣传标语5条以上
督促交代近山寺庙管理人员做好宣传及火源管理
同时,通过农民信箱群发信息平台进行防火宣传
2、召开由各村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护林员、森防员参加的森林消防工作动员会,进行充分发动,明确职责任务
3、3月26日前,在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发2000份“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倡议书至每个学生手中
4、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二)加大清缴力度,注重源头预防(时间
3月26日第1页共3页前)清明节期间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在此期间各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准存放烟花
各驻村干部在3月24日前与村干部一起对所在村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检查,并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