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城市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一、加强对城市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的意义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一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有明显向城市整体区域扩散的趋势,由此产生的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等重大灾害事故也屡屡发生,严重危及了城市安全
近些年,国内外城市所发生的一些由燃气管道系统、燃气燃具或工业可燃气泄漏以及由商品库房的易燃易爆粉尘所酿成的重大爆炸事故已触目惊心
例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发生的化学危险品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1984年12月3日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发生的、轰动世界的毒气泄漏污染事故,仅仅几天时间就使博帕尔市居民2500人死亡,3000人濒临死亡,12
5万人不同程度地遭受毒害,损失数百亿美元;据有关文献报导,1997年国外十大火灾中,就有5起是由城市公共场所和设施中的易燃易爆危险源产生的
然而,我国现阶段对重大危险源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控管理,全国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不清,尚未建立起监测、控制、预警系统以及防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导致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
大部分城市对本城市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及动态情况不清楚,无法从宏观上对这些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对城市各重大危险的控制和管理情况也缺乏有效的宏观监控手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了城市的安全,必须把城市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提到重要位置
二、目前我市重大危险源概况1、城市重大危险源分类重大危险源分类是重大危险源申报、普查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客观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本质特征,有利于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可操作性出发,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可将城市重大危险源分为7大类:(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