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防范集体决策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原则1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2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和措施;2
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3
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重大事项以及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4
年度经费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资金安排使用等问题;5
市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和下达;6
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7
年度工作报告;8
需要下发或颁布的有关全局性的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9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事项;10
其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由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交流、考核、解聘、表彰、奖励、处分和后备干部人选、职工待遇等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1
土地出让、土地供应、规划调整、土地收储、矿产资源配置、矿业权审批、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评审,测绘资质审核上报等工作;2
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
单位购买大宗办公用品计划与使用;